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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市场行情不可能只涨不跌,高投资收益的同时必然伴随着高投资风险,请您在接受投资顾问服务前对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观判断,对于自己投资证券市场的资金数额和资金来源作出谨慎决定,我们倡导闲钱投资,当您准备用自己的养老钱、看病钱、子女教育资金甚至是自住房屋抵押贷款或其他借款投资股市之前一定要知道,“股市有风 险,入市须谨慎”,“投资股市,买者自负”。

  为了使您充分了解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风险,依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我司制定了《投资顾问业务风险揭示书》,以充分揭示证券投资顾问服务中存在的风险。《风险揭示书》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由投资者签收确认,我司将上述资料归入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档案保存。以下是主要内容,请认真阅读:

第一条、在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前,本人已充分了解我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提供服务的人员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已经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

第二条、本人已充分了解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含义,理解了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后需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独立承担投资风险。已充分了解所提供的证券投资顾问服务不能确保获得盈利或本金不受损失。

第三条、本人已充分了解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提供的投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不能在任何市场环境下长期有效。

第四条、本人已充分了解作为投资建议依据的证券研究报告和投资分析意见等,可能存在不准确、不全面或者被误读的风险,投资者可以向证券投资顾问了解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和发布时间以及投资分析意见的来源,以便在进行投资决策时作出理性判断。

第五条、本人已充分了解我司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收费标准和方式,按照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与我司协商并书面约定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的安排。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收费应向公司账户支付,不得向证券投资顾问人员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

第六条、本人已充分了解我司及其人员可能存在道德风险,如发现投资顾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利益冲突情形,比如泄露客户投资决策计划、传播虚假信息、进行关联交易等,可以向我司相关部门投诉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七条、本人已充分了解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存在因停业、解散、撤销、破产,或者被中国证监会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职责的风险。

第八条、本人已充分了解证券咨询机构的投资顾问人员存在因离职、离岗等原因导致更换投资顾问服务人员并影响服务连续性的风险。

第九条、本人已向我司说明自身资产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投资需求和风险偏好等情况并接受评估,以便本机构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服务需求,向投资者提供适当的证券投资顾问服务。

第十条、本人已向我司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和服务获取方式,如有变动须及时说明,如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能及时获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责任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投资者应保管好自己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和相应的密码,不要委托证券投资顾问人员管理自己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代理买卖证券,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投资者在接受好股道服务终端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了解其实际功能、信息来源、固有缺陷和使用风险,由于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好股道金融服务终端使用不当或受到病毒入侵、黑客攻击等不良影响的,由此导致的风险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好股道部分功能具有买卖时机参考功能,请务必了解其方法和局限,投资者据此决策,风险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投资者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所面临的全部风险和可能导致投资者投资损失的所有因素。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我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投资者作出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本人已理解并愿意自行承担接受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风险和损失。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理解相关业务规则、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及本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